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4年5月6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浙江省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接受捐赠的机构须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一图了解:个税年度汇算如何填报扣除公益性捐赠